分家协议中的房产纠纷
情况非常复杂,长话短说,说后面的吧。。。两兄弟父母都已去世多年,之前一直是住在一起的,由于后来各自娶配偶后家庭矛盾不断,所以在舅舅的主持见证下签好了分家协议,一式三份,各拿一份。但其实是签了两次的了,第一次签好后,由于大哥的配偶强烈反对,又找来舅舅和弟弟重新签协议,第二次签好后,大哥一直未按协议的内容去执行,内容多数都没有异议,只有一项存在争议,就是之前一起住的房产,按照协议内容是按市价把房产卖后,一人一半的。。。但大哥一直没有按协议去做,反而把房子出租了,之所以大哥会拒绝卖房是因为买房时只写他一个名字,现在为了一套房子已经六亲不认,我们是有六兄弟姐妹的,两兄弟和四个姐姐,四个姐姐都有跟大哥沟通过,但大哥就是要独吞房子,认为房子是写他名字的就是他的了不用跟弟弟分。所有亲人,亲戚都知道房子是两兄弟一起供的,之前还有未出嫁的姐妹帮忙供房的,这种情况弟弟打官司有胜算吗,之前签的协议前面是按父亲的遗产进行分割的,能不能作为证据,证明哥哥在协议里已经承认房子弟弟也有份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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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389688387
发布于2017-07-0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