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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大的冤案--我家的房子还能判回来吗?(来自北海莱茵名郡小区)

    我叫徐敏和,家住江苏省新沂市嶂苍村六组,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在2009年10月购买二手一套,位于江苏省新沂市莱茵名郡小区,给儿子结婚成家用的。由于房子是分期按揭,没有足够的钱付清过户,但每月按时还房贷,并且在购买后入住至今,现在已经按法律程序付清尾款过户,各楼层的邻居和小区物业公司可以做证。可是在2011年9月,房子突然被新沂法院查封,这对于我们家犹如一个晴天霹雳,后来得知,卖我们家房子的原房主,也就是杨来远沙敬夫妇借王庆刚的钱,因为没钱还债,所以王庆刚保全杨来远夫妇名下所有资产,也包括我们家的房子。由于我家在杨来远夫妇借债前已购买这套房子,并且将辛苦钱都用在每月还房贷上,也一直居住使用,故向当地法院提出异议,请求解封我家的房子。后面经过新沂市人民法院,徐州市人民中级法院开庭审判,因我家是善意,事实购买并且一直居住至今,并且按时还房贷,初审和终审都判定房子是我家的,给予解封。之后,家里因为终审判决都判定房产为我家的,在当地法院对房子解封后,我们家凑钱,借钱,凑够能还房子的欠款后,付清了房子尾款,把房子过到自己名下。经过三年多官司,本以为堵在心口的石头落地了,因为老百姓买一套房子真心不容易。可是在2015年7月又收到了江苏省高院指令徐州中院重审的通知,没想到一个民事案件,被压在省高院将近两年,而且经过徐州中院的开庭和审理之后,最后判定房子不是我家的。可是我家根据国家合法程序,付清了房子的尾款还过了户,怎么说被推翻就推翻了?这可是一个农村家庭一辈子的积蓄。直到后来才根据一些事实证实王庆刚,在江苏省省高院有关系,家里的亲戚在那里工作,老家也是新沂人。这是从卖我们家房子的原房主,杨来远家属沙敬那里证实的。当时沙静与王庆刚的亲妹妹王庆芳相处挺好的,在一次对话中,王庆芳说他们家省高院有关系人,就是在江苏省高院工作。同时王庆芳说,就算这官司在新沂,徐州打赢了,到省里也会被推翻的。果然是这样,让我家的房子的官司被无情的翻案,从沙敬那里证实,一切都是因为在省高院工作的亲戚暗中滥用关系和职权的原因。后来我们不服去徐州检查院上诉,收到同意重审,可是等了两个月,又收到了.对方现在也要申请执行了,我们家后面付清的尾款和月供的钱,和首付的钱,前前后后家中财产已经掏了个空,还能采取什么措施,减少损失!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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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028570698

    发布于2017-07-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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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382268482 丨Lv 2
    集齐材料向最高法院反映
    +1 2017-07-03 举报
  • ask1244547429 丨Lv 1
    房子被保全的时候是不是还没有完成过户?既然没有过户为什么又能够办理按揭贷款?
    +1 2017-07-03 举报
  • ask4798003152 丨Lv 2
    1,现在的情况你需要找律师,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或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强制执行搬离之后只能向卖方求偿房款了
    +1 2017-07-03 举报
  • ask7429190383 丨Lv 1
    你的情况有些复杂,确实是判错了。
    +1 2017-07-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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