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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水电安装工程; 强电:按所有水电施工完毕 弱电:(包括电视,电话,安防)从室内第一个转换箱开始施工,室内所有施工预埋管完毕,但转换箱主线需预埋管至室外1.5米,进户线等施工完成。 防雷:包括防雷接地,等电位联接,电源进户箱做重复接地等。 给水:室内按给水图施工完毕。 雨水:落水,阳台排水,空调排水施工至最近的雨水井,室内全部施工完毕 污水:室外施工至出墙外最近的污水井,室内全部施工完毕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宜华湘江名城一期工程 栋中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辅材、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确保优良)。 2、承包范围:包消防预留洞孔、弱电预留预埋(并穿好钢丝)、室内等所有一切给排水.室外落水和阳台排水及空调排水和强电的预埋与安装、调试检测工作。 3、承包的主要内容:施工图纸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电信、电视、智能化安防系统预埋、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 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并组织完成。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 四、质量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 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④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⑤ 《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 ⑥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⑦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⑧ 省、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⑨ 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优良”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 五、文明工地、安全标化标准: 1、遵守甲方及业主有关文明施工、安全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现场使用的设备无条件满足业主的安全要求,材料堆放整齐,不得破坏密目网,安排一至两人专门从事清扫整齐工作,若因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等原因引起业主对甲方的罚款,甲方均从乙工程款中扣除。 2、在施工中应做到精心策划、实施,乙方违规操作以及为完成本工程雇佣的人员造成他人伤害或自身受到伤害,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约定单价为不含税综合单价,本合同约定本工程人工单价明细如下: ①人工价: 元/㎡; ②计时工:按 60.00元/工日计算; 2、工程量的计量: (1)结算工程量以图纸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2010版执行,下同)。 (2)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 (3)工程量的确认及申报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 3、结算方式: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结合工程量结算方式综合确定。各部分所占比例明细为: ①结构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15%; ②墙体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25%; ③安装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40%(其中给水、排水、穿线及三箱安装、桥架安装各占比率为10%); ④调试验收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30% 七、违约保证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乙方就必须向听从甲的工作安排,报好材料计划。 2、主体封顶前,保证班组生活费,每人每月按800元,主体封顶后经质监站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完成工程量40%的工程款 3、主体封顶后交付的装饰,完成所有零星工程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10%。 4、装饰工程完成后,在向乙方支付完成工程量20%的工程款。 5、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决算手续,甲乙双方在决算书上签字值日起2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2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6、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八、甲、乙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并更好;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5、当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或业主(或监理)的正确指令和发生施工质量、工期等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分包合同,更换分包队伍,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对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对其进行调换。 7、乙方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和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在施工期中不得打架斗殴,凡因打架斗殴引起的所有更换、、后果均有乙方承担,并对当事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如当事人支付困难,则由乙方代交,在工程款中扣除。 8、乙方所有水电预留必须一次性到位,如有出现后凿的(设计变更除外),每处罚款800元。 9、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禁偷工减料。 10、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更人员,节假日,双枪季节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乙方施工人员的劳保用品由乙方负担。 11、乙方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产品保护意识(包括工地其他单位产品),对产品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承担产品保护责任。 12、乙方负责在承包的,设备的装车,卸车及搬运和甲方工具及设备。 13、甲方负责资金的及时到位,及关系协调义务。九、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湘潭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条例) 7、湘潭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已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双方结清工程款项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为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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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向甲方提出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及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水电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标准、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01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01并参照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界定。 2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 4.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6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10%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墙 第六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其它约定: 1.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九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水电工程保修两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