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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775087941
丨Lv 1
我是新都市华庭西区15栋业主,大家看看我的经历吧。 3月31日收房就已交纳物业费,直到今天12月7日小区楼梯过道还没有装灯。3号遇到物业姓谭的,具体叫什么名字他不说。问:“一期装电表了?”答:“是的。”问,楼梯过道的灯什么时候装?答:“不知道,那个电表没装,所以灯装不了。”我说:“收钱的事情那么积极,尽责任的事就找借口不做了?”答:“不服气投诉去,要么卖房子走人!”于是去物业投诉,物业的另一个人天天和姓谭的一起的,不知道叫什么(干了亏心事,不敢说)说“你敢去电视台曝光,我就杀了你”确确实实的原话。于是拿手机准备录下他说的话,留证据,手机抢走了。争执中,手机损坏。于是报警,警察来了说的话更无厘头,姓李,“现在是和谐社会,要和谐”,物业的几个人在那偷笑,业主成了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