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土地
  • 农村自建房屋拆迁补偿问题(来自菏泽宅基地小区)

    我是南京的.婚后以我名义在本村申请了一块宅基地,自建了一栋楼房(农村那种有合法手续但是没有房产证的).我和老公及儿子共同居住,公婆也来此居住.现在我和老公还有公婆的户口本上的地址都是原来居住地,不在此房处.

    楼房 拆迁补偿 户口 自建房 举报

    提问者:feixiand

    发布于2007-05-18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木美林 丨Lv 8
    如果是仅对此房的拆迁,则补偿的对象是房屋和它占用的土地,人口只是一个参考条件。如果可能的话,最好是办个分户,这样在拆迁补偿的时候,可以按两处房产得到补偿。但前提是你处的房产登记和分户没有冻结。补充:在现有的拆迁政策下,分户是唯一能多得拆迁补偿款或者实物安置收益的办法.把公婆的户口迁过来,给实物安置来讲有一定好处.具体办法是,第一分户.如果有儿女两个,把其中一个分出去,实物安置的时候,他能单独获得一套房.余下的把公婆户口迁过来,这样是三代同住,在分配套型的时候,能够以小换大,得到一个大套型的实物安置房.如果是给补偿款,那就意义不大,最多是多得些搬家补助之类的了.房屋补偿款只对产权人,不对居住人口.
    +10 2007-05-18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