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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迁托底的相关政策

    我父母遗留下来一套老房子,户口本上分为四户人家我个人为一户,二哥一家人为一户,三姐一家人为一户,还有我大姐他们一家人为一户,共计人数十一个,户主是我二哥,后来老房动迁,是以托底的方式各自签订了合同协议,过来一年不到我大姐觉得他们一户人家只拿到了一套二房一厅的房子,而我一个人也拿到了一套二房一厅的房子,觉得在这件事上他们少拿了,觉得我个人最多拿二十八万元的人头费,起诉我赔偿他们少拿的动迁款,但是前提是他们是通过我二哥的帮助下隐瞒其他人属于他处有房后签进的情况下私自将户口签进的,像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北京市

    旧房改造 房产纠纷 户口 户主 举报

    提问者:ask8317722845

    发布于2017-06-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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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681621531 丨Lv 1
    收集证据,积极应诉。
    +1 2017-06-25 举报
  • ask584826816 丨Lv 1
    应当积极应诉。然后确定自己的份额。虽然房屋是居住困难托底的,但并不意味着每个人的份额完全一样。另外,是公房还是私房也影响到具体的分配。欢迎来电咨询。
    +1 2017-06-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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