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付款
您好,我面前买了一套房子,4月中旬过户到我名下,当时谈好的价格是79.5万元,因为评估公司高评,评估到105万元,我从银行贷款72万元,当时付给房东的首付为15.8万元,他说贷款下来再把多余的退还给我,,现在贷款下来了,连贷款带首付房东总共收到87.8万元,但因为房价上涨,他不愿意退还8.3万元给我,只愿意给我5.5万元,并且之前所欠的物业费7800元也不愿意交,我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他不愿意退给我的2.8万元和7800元物业费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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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137695386
发布于2017-06-2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