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拿回属于产权人的居住权$https://m.fang.com/ask/ask_2790216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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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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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289084162
丨Lv 1
换锁可以,但是还是要给妻子和孩子使用这个房子,因为他们有居住权。只要判决书确定有居住权(没有限定期限),那么不管住不住,一直有居住区。如果不给钥匙,可以凭判决书叫人开锁,或砸锁开门,使用房子。如果想文明处理问题就去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对使用权的妨碍。 纵横法律网 周雪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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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452024559
丨Lv 2
按道理说,公公签字的财产分配证明,可视同遗嘱,但关键是这份证明如未经婆婆同意,可能法律也会酌情考虑婆婆的利益,尽管房子是你们出的钱,但老屋地基还是公公婆婆的使用权,所以婆婆要求分享财产是应该的,但分享形式不一定是给房,给钱也可以。其实,如果不是婆婆很难相处,建议先冷处理此事,待婆婆百年后,此房便非你们莫属了。现在挑起这事是很不明智的。再说就算花费很大精力明确了,到底还是一家人,难免尴尬的。所以暂时搁置,只需要把房产证捏在手中即可,其他不要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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