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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768425548 丨Lv 0
    合肥市房产局答复,契税优惠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7号文件)确立、划定的范围和标准。该标准规定08年11月1日后签订购房合同、个人首套住宅、建面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契税由此前征收的2%下调为1%。该读者属二次购房,不能算首套房,不能享受契税优惠政策。
    +1 2017-06-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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