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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权房卖掉,产证上没有继承人的名字,过户的个税要付20%?

    背景:上海市区2手产权房,现在的房产证上是外公,舅舅的名字,外公40%,舅舅60%,外公的部分已经在公证处公正过了,大女儿和小女儿各一半(50%)如果这套房子在老人百年以后想要出售,两个女儿名字产证上没有,是不是过户的时候要付20%的过户税费还是房产交易个税20%这个税具体是叫什么税种?确实是40%的房产价值的20%税吗?有没有办法避税呢?是否可以现在就在房产证上把名字改成两个女儿的名字并按照赠予处理呢?请告知办法,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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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134027741

    发布于2017-06-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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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7204056770 丨Lv 1
    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赠与或继承所得都需要缴纳。只有买卖方式,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 2017-06-22 举报
  • 投篮游戏天天玩 丨Lv 3
    建议现在通过买卖方式办理过户,可避免个人所得税。
    +1 2017-06-22 举报
  • ask7682794053 丨Lv 2
    你好,无论继承所得还是赠与所得,在出售时都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可以现在做买卖过户。
    +1 2017-06-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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