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老房子一间,这间老房子当初是老人分给大儿子的,老人有3个子女,大儿子,小儿子,女儿。由于老人当
家里有老房子一间,这间老房子当初是老人分给大儿子的,老人有3个子女,大儿子,小儿子,女儿。由于老人当时没有地方住,所以大儿子就给老人居住到百年,当初双方都写下了字据,证明这房子是大儿子,字据上明确表明房子的房产权归大儿子所有,老头,老太,小儿子,见证人都在字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字据上有村委会人员写明以上事实属实,签名并盖章。由于字据是1987年写下的,所以纸张有点泛黄,现在两个老人都已病故,房子的宅基地使用证已被女儿偷走,现在小儿子和女儿都想来抢房子,宅基地使用证被他们偷走了,那字据是否还有效呢?该怎么处理呢?假如遇到拆迁,小儿子和女人有份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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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5940139945
发布于2017-06-2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