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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管理办法谁了解
冒昧地问一句,土地租赁管理办法谁了解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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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929837636
发布于2017-06-17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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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331263712
丨Lv 0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全民所有就是国家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指两种所有制所包括的范畴。 个人或单位取得的都是使用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对其进行征收或征用。 需要给予补偿的、这都有规定,也有地方细则什么的。可以找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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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373458609
丨Lv 0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土地租赁实际上应当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流转期限应当依照《土地承包法》第33条第二款第三项:(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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