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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买房分手,共同名字。协议过户是只还贷款金额给男方,还是需按所占份额和当时房价还给男方?

    房价 购房 贷款 过户 举报

    提问者:xixi

    发布于20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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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3个回答
  • 奉正兰 经纪人
    看你们怎么约定的,之前买房是怎么出资的
    +1 2017-06-25 举报
  • 邓宗城 置业顾问
    若购买时无特殊约定,双方出资,则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或补偿。一方出资,则对另一方进行一定的补偿即可。
    +11 2017-07-01 举报
  • 叶茂 经纪人
    房子是共有,但婚前应按份所有,看你们之前有没有约定好各占多少比例,如果约定好,按比例分配即可,而且婚前的首付和按揭都是按份所有的,如果是一人一半,需要婚前时首付和贷款一人一半,如果没有对半付,可以要求对方补齐.婚后的是共同财产对半分
    +11 2017-06-19 举报
  • 王彬 经纪人
    首付款如果是女方出的,则按照男方出的还贷金额退还给男方,房子则由女方所有,相反,则为男方所有,若男女双方共同出的首付款,并为约定双方所占份额,则一人一半,若约定份额,则按份额比例分配
    +1 2017-06-29 举报
  • 曾立君 经纪人
    房子是双方共有的,按现行法规,在双方事前无约定的情况下,不论之前出资比例怎样,房产份额各占一半。如有约定,则按约定比例分配
    +1 2017-06-23 举报
  • 李小龙 经纪人
    正常是按市场价按份补偿给对方,万一对方不要呢,这个主要还是看你们自己怎么协商
    +1 2017-06-21 举报
  • 马丁 经纪人
    按所占份额。
    +1 2017-06-19 举报
  • 王娟 经纪人
    按所占份额分配
    +1 2017-06-19 举报
  • 肖帅 经纪人
    按照 占份额ฅ( ̳• ·̫ • ̳) 喵
    +1 2017-06-19 举报
  • 王阳 经纪人
    五五分。。。
    +1 2017-06-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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