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出租有什么区别啊?$https://m.fang.com/ask/ask_2764511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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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出租有什么区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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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750079676
发布于2017-06-09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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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852074299
丨Lv 2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区别是土地承包关系的变化. 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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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967138778
丨Lv 2
第二十四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权利取得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者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其土地使用权出让期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经过协商后,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订明,但不得超过《条例》规定的最高年限。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标定地价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基准地价,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块条件核定。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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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32894439
丨Lv 1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第五条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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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231654527
丨Lv 2
您好,义乌唐正装饰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二,土地使用权出租 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 (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开发. (4)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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