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之前房屋拆迁分了两套房子,一套给了我妈住,一套给了我住,我当时住这房子还交了三万元的平米差价费请问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最好?
你好,我爷爷之前房屋拆迁分了两套房子,一套给了我妈住,一套给了我住,我当时住这房子还交了三万元的平米差价费,现我爷爷和我爸都过世了,我妈还在,但是当时房子办房产证的时候把两套房子的房主名字办颠倒了,我妈住的房子房产证名字是我,我住的房子房产证名字是我妈,我妈加我有两个女儿两个儿子,现在,我妈想把她住的房子(房产证名字是我)在她过世后给我小弟弟的儿子,我害怕我妈不在后,我大弟弟会闹着要房产,现在想让我妈立一份自书遗嘱写清楚她名下的房产(我现在住的房子)在她去世后赠予我女儿,请问应该怎么写?用不用找见证人?去过公证处问,公证处不给公证,让找房管局,请问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最好??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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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970382439
发布于2017-06-0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