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关于房产证超期违约金赔偿的问题$https://m.fang.com/ask/ask_27606840.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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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证超期违约金赔偿的问题
合同如下:出卖人应当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既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00工作)日内,为买受人办理完毕房屋产权登记。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2)项处理: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日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以上为合同的部分内容。括号里是合同应该手写的但是卖房的都是机器打印的。那么问题来了我的房产证登记时间是2014年9月19日。那么违约金应该怎么算?300工作日开发商是否在玩文字游戏?假如我要起诉开发商的话有胜算吗?这个问题并不是我们一家,而是很多户都这样。感谢各位律师进行援助。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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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881108709
发布于2017-06-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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