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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厂在二十四年前,以合同形式把厂房卖给职工居住。现在政府开发拆迁,厂方要求职工交纳土地使用金厂方这种收费合法吗?

    我厂在二十四年前,以合同形式把厂房卖给职工居住。现在政府开发拆迁,厂方要求职工交纳土地使用金,交费后方可领取拆迂补偿金。请问,厂方这种收费合法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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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358505595

    发布于2017-06-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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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1280114044 丨Lv 2
    你好,如果土地是划拨的,就应该交土地出让金。
    +1 2017-06-05 举报
  • ask6089602684 丨Lv 1
    我们是专做征地拆迁的律师,欢迎来电咨询,在了解具体案情的基础上,可以为你们提供更多指导和帮助,咨询免费.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逯见涛律师为您解答。
    +1 2017-06-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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