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所有权确认和过户
2004年爷爷去世,奶奶就陪叔叔去房管所把爷爷名下的公租房(60平,地段略优于我们)过到叔叔的名下承租,2016年奶奶的公租房(78平)遇到拆迁(奶奶一直是跟我们一起居住,以前说的也是爷爷的房子给叔叔,奶奶的房子给我们),奶奶选了原地还建(98平)拆迁过程中,就需要把房产买断,奶奶用来了她和爷爷的工龄,买断了房子的产权,叔叔也在后面买断了他住的那他房子的产权,现在的问题是,叔叔说奶奶买断以后的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爷爷去世有他的一份,但是他名下的那套房子与我们无关。现在要求我们给他房产36万补偿款(他觉得这套房子值120万)。当时拆迁,我们是按评估价9100拆的,因为选的产权置换,所以没有找拆迁公司谈什么价格,就给了很低廉的装修款和过渡费总共十来万。叔叔的意思让我们现在拿出30多万跟他算短,不然以后就按房屋市价给他30%,请问,我叔叔的这个主张合法吗?如果起诉到法院,我们最后会是怎么样的结果?奶奶要把房屋写到我的名下,合法吗?如果可以,请问要办什么样的手续,因为还建的房子还没做起来,也没有两证。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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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097563994
发布于2017-06-0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