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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我想收回房产,请问此字据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如果房产不能收回我是否能够要回当时的20万首付。谢谢。

    我于2005年8月购买的房子,当时房主的名称是我儿子,总房价是27万,用我儿子的名字贷款了7万,其余20万首付是我承担的,我与我儿子写了一个字据证明了这个情况,字据上有双方的签字画押。 北京市

    房价 贷款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5963064744

    发布于2017-06-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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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ask3489036893 丨Lv 1
    您好!房产不能收回!因为房产证是您儿子的名字!但是20万有可能要的回要看你们当时的字据怎么写的了!毕竟是自己的儿子坐下来好好谈谈!实在不行的话就通过法律途径!
    +1 2017-06-02 举报
  • 安鸿在线 丨Lv 2
    可以确权诉讼,字据有效。应该能够要回
    +1 2017-06-02 举报
  • ask409960935 丨Lv 2
    此房的产权所有归你儿子,你的二十万属于债务纠纷,可以要回20万。最好能协商解决,家和万事兴。
    +1 2017-06-02 举报
  • ask2716276064 丨Lv 2
    这房子还是你儿子的20万是产权纠纷
    +1 2017-06-02 举报
  • ask9092909295 丨Lv 1
    您好!房子是您儿子的,所谓的20万是你们的债务纠纷!
    +1 2017-06-02 举报
  • ask4888639500 丨Lv 0
    这是你当时买给你儿子的,就属于赠与,房子属于你儿子,贷款债务也属于你儿子,具体你在想收回房产,有当时的字据证明是你出的钱,那是债务关系,找律师
    +1 2017-06-02 举报
  • ask2844549724 丨Lv 1
    家和万事兴自己协商解决不是更好吗!!
    +1 2017-06-02 举报
  • ask7073979534 丨Lv 1
    房子还是你家儿子的,单身20万属于房屋的产权纠纷,最好找个律师协调
    +1 2017-06-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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