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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亲去世后母亲将房屋自愿公证并且赠与给其儿子,并且已经过户到儿子名下,给了卡号之前的赡养费)请问会因为没有补之前的而撤销吗?

    父亲去世后母亲将房屋自愿公证并且赠与给其儿子,并且已经过户到儿子名下,约定每月儿子给300元赡养费,事后母亲反悔,想撤销当初的赠与合同,从始至终母亲从未给过其子卡号,导致其子无法支付赡养费(其子通过给付现金,其母拒收,有录像证人证明,去年其母起诉撤销赠与合同开庭时,法官要求给其子卡号。事后其子按月给付,今日又接起诉,还是撤销赠与合同。原因是,没有给之前的赡养费(指的是没有补,给了卡号之前的赡养费)请问会因为没有补之前的而撤销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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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056066573

    发布于2017-06-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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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护国三法师 丨Lv 4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解决的。
    +1 2017-06-01 举报
  • ask3939622450 丨Lv 2
    您好,需要根据案情及提供的证据等综合分析,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件事实,避免过高的损失
    +1 2017-06-01 举报
  • ask5051281423 丨Lv 1
    您好,无法撤销
    +1 2017-06-01 举报
  • ask9247664438 丨Lv 2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无法撤销
    +1 2017-06-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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