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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师,您好!姥姥姥爷去世之后,留下房产一套。姥姥的50%给我母亲。

    各位律师,您好!姥姥姥爷去世之后,留下房产一套。姥姥的50%给我母亲。其他50%各自平分给五个子女。但是现在三个子女不同意,说房子估价过低。拒绝这么分房子。于是向哈尔滨市南岗法院递交诉讼。8个月来,法官仅开庭一次。再无音信,不管我们这些老百姓怎么折腾,法官就是不见你。我们不明白下面该如何办理?求求各位给点意见! 北京市

    房产 房屋评估 房子 举报

    提问者:eyeliner

    发布于2017-06-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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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苏又臻 丨Lv 2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跟进案件
    +1 2017-06-01 举报
  • ask1271764233 丨Lv 1
    委托律师处理
    +1 2017-06-01 举报
  • ask1576081847 丨Lv 1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1 2017-06-01 举报
  • ask8996529387 丨Lv 2
    你好,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
    +1 2017-06-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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