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镜花源
丨Lv 4
你好!第一,物业的聘用是要有业主大会开会讨论,投票产生的!开发商只能指定前期物业,业主大会成立后就由业主开会决定是否留用或另聘!第二,交物业费和用水用电是两回事,物业没权力在业主没有缴纳物业费的前提下断水,断电!水电是由自来水公司和电力部门管理的,物业无权断,他们只是受水电部门委托出售充值卡!所以,你们先可以向水电部门投诉物业不出售相关充值卡!另外,可以召开在业主大会,决定是否留用该物业或要他们改善那些不足的地方,根据结果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接触,解聘或在改进的基础上与其签定留用合同!若你们社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大会,1.在入住率达到80%的前提下,尽快成立!2.要是在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不成熟的前提下,房产商是可以暂时指定物业的,你们可以交费给该物业!若你们觉的是因为物业的服务不和标准,不愿交物业费!而物业目前因你们不交物业费间接造断水电的话!只能通过向水电相关部门反应,或通过媒体暴光,乃至上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