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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违约交房,他可以向我要求解除合同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2004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期房),合同约定于2004年12月底交房。但是开发商始终没有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我拒绝收房。并且他拒绝赔偿违约金及贷款利息。我将其告上法庭哟求赔偿违约金和贷款利息。庭审过程中,开发商承认违约。就在此案拖了半年之后宣判的前一天,开发商反将我告上法庭,并且将前一个案子中止审判。理由是由于他们无法完成合同,要求与我解除合同。法院调解过程中,开发商提出回购房子,但是价格比目前的市场价格为低(比他们现在销售的房价低),我没有同意,他就提出采取评估的方式决定房价。我现在非常怀疑法院的法官和开发商串通一气,评估的价格会更低,法官会强制我用更低的价格把房子卖给开发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不成了光天化日明着强买强卖吗?

    房价 违约金 期房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再见海子

    发布于200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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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我很看好你 丨Lv 7
    快把事情搞大,焦点访谈最佳;国家治理正兴,风头浪尖傻瓜;舆论宣传跟进,奸商贪官害怕;半生奋斗泯灭,谁敢以身试法?政府官员牵连,都求自身保全;得理不让御帝,敢叫翻天覆地;全力支持维权,联合业主团员;对本生意定赚,一呼百应胜算.
    +10 2007-05-17 举报
  • 猪头司令 丨Lv 3
    xman9518:你好! 开发商没有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说明其房屋质量或者配套不合格。你可以要求退掉房子,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规定,应该按你实际付款的2倍退还购房款。
    +10 2007-05-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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