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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过程中被政府动迁问题,跪求各位解答(来自太仓农贸市场小区)

    情况说明:2003年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B市投资开发建设了农贸市场及商住楼项目,但2008年因B市府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征收拆迁了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在建开发建设的农贸市场及商住楼项目。当时我公司因与其他公司存在债务纠纷,政府又着急晾地,采取先拆后补政策,当我公司解决完债务纠纷问题后,发现B政府按照棚户区改造拆迁政策评估补偿,只考虑公司房产问题,并且评估房产价格与实际房产价格相距甚远,也并未考虑我公司是在建开发商业项目,配套设施,剩余土地,停产停业损失,营业损失,在建工程损失,银行利息及投资损失,无形资产损失等,现在B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原工作人员基本都已调走,我公司现在想申请重新评估,以现在为评估时点,并结算,请各位律师们,帮忙解答,或者有什么法条可以参照,或者走什么法律程序,十分感谢,若真正对本公司有帮助,我公司愿高价聘请协助解决 北京市

    房屋征收 房产纠纷 房屋 房地产 举报

    提问者:ask1986525379

    发布于2017-05-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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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144841718 丨Lv 2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1 2017-05-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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