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法律纠纷
  • 我是一名幼儿园教师,中午午睡时,因为孩子不睡觉,情绪有些激动,动手抓孩子我想咨询一下1你问问如果走法律程序你应该负什么责任(承担什么后果)2幼儿园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包括经济赔偿)3家长要求2万元合理吗(这种情况最多赔偿多少钱)?

    我是一名幼儿园教师,中午午睡时,因为孩子不睡觉,情绪有些激动,动手抓孩子,造成孩子胸部有青痕,家长要求赔偿,现在园方持回避的态度,我想咨询一下1你问问如果走法律程序你应该负什么责任(承担什么后果)2幼儿园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包括经济赔偿)3家长要求2万元合理吗(这种情况最多赔偿多少钱) 北京市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sk3046049666

    发布于2017-05-2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ask3012459095 丨Lv 1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1 2017-05-29 举报
  • ask9856774997 丨Lv 1
    你好,建议积极和解,何必呢
    +1 2017-05-2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