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子女用于婚后购房用途的首付款,赠与协议这样可以吗
如题。婚后购房,房本上会有男女双方的名字,如果不加以其他条款约束,离婚会按50%和50%分割房产。现在女方父母比男方父母多支付了150万首付,为保障女儿权益,又不伤害亲家和女婿的心情,与女儿订立以下协议。文字叙述是否有需要修改的?谢谢。赠与合同甲方:XXX,男,年月日出生;XXX(XXX之妻),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乙方:XX,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甲方XXX、XXX系乙方之父母,甲方决定赠与乙方个人购买房屋首付款项。依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达成如下赠与协议:第一条甲方赠与乙方现金1,500,000元(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元整)归乙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条赠与财产用途:甲方赠与乙方的现金1,500,000元(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用于乙方购置个人住房。购置房屋为XX地址XX号,面积为XX平方米。第三条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1、交付时间:年月日2、交付地点:XX银行XX支行3、交付方式:甲方将赠与的现金通过银行卡(甲方开户行为;卡号为)转入房屋首付款交易账户(房屋首付款交易账户户主姓名为,卡号为)。4、乙方收到甲方赠与财产后,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以证明收到赠与款项。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电话:电话:年月日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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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446816892
发布于2017-05-2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