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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贷款,银行因为个人诚信问题不批贷款,我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不予理睬

    本人购买宜昌一处房产,当初买房时开发商说我和爱人都有购房记录(但是已经全款结束了)不能首付30%,只能60%,而且是以我个人名义买房,与开发商协商后,伪造假资料递交银行,并且确定可以帮助我们办理贷款,因为个人信贷问题银行没有批准,拖了一年,我们多次和开发商和银行沟通得知我上交的资料已经丢失,我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不予理睬,我应该怎么办?当初办理的时候,开发商说可以办下来,我看合同是个人解除合同要承担20%,但是开发商确认说不会办理,我该怎么办?如果交20%违约金,可以顺利退款?开发商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北京市

    购房 违约金 贷款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ask8787797631

    发布于2017-05-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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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7592798861 丨Lv 1
    具体看合同的约定
    +1 2017-05-29 举报
  • ask3044451107 丨Lv 2
    你好,开放商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合同内容是怎样约定的?可电话沟通
    +1 2017-05-29 举报
  • 徐秋实 丨Lv 3
    您好,你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就需要诉讼解决
    +1 2017-05-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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