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有三处房产,其中两处是老房子拆迁所得,得到手后一处被我大伯卖掉,证据呢?
我爷爷有三处房产,其中两处是老房子拆迁所得,得到手后一处被我大伯卖掉,钱被他拿走,那一处是我爷爷奶奶居住,另一处是我叔叔在住,因为家庭原因,我叔叔离婚,后来房屋拆迁,我叔叔不知怎么处理了房子,据了解,可能是卖掉了!我爷爷奶奶去世,没有把爷爷奶奶生前居住的房子做安排,我爸爸他们也没有定下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爸爸想着我弟弟要找对象结婚,生孩子要户口。所以联系了我大伯和叔叔,大伯把相关的资料给了,同意签字,可是,叔叔却支支吾吾的不同意。已经联系沟通好多次,没有结果。在此想请教律师,像这样情况可以起诉上法庭吗?要是可以,需要哪些资料,证据呢?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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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阳泉金博士
发布于2017-05-2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