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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二手房交易

    我是卖方,我在2010年8月中在中介代理和买家签定了一份二手房合同,收了买家三万元的定金,我要到工银解押,2011年1月中也到完了房管局注消解押手续,等买方银行出同贷款通知书作转名手续。于买方要用公积金作银行按揭,买方也在2011年1月25日出了同貸書,我約了买方多次,至今买家也能一起到房管局做转名手续。(由出同贷款通知书同至今现1个月),中介公司没有催促买家做转名手续。但合同中沒有寫上指定交易日期,而我可以以杀买方订定金,及取消交易吗?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按揭贷款 定金 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2835310761

    发布于2017-05-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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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9573332463 丨Lv 2
    那就看回合同当时是怎样写的,你没有写上交易日期就难搞些了。
    +1 2017-05-23 举报
  • ask5714422574 丨Lv 0
    你先发一份催告函到合同上双方的通讯地址,在发出1个星期后买方不来过户,你可没收定金。重新放盘。其实买方早就超出合同约定的过户时间啦,正常中介方不可能不在合同约定过户时间的。
    +1 2017-05-23 举报
  • ask8881478231 丨Lv 1
    如果过了指定的交易日期,而买方一再拖延的,你有权未收定金及取消交易的。
    +1 2017-05-23 举报
  • ask5532840306 丨Lv 1
    合同上一般都会约定日期交易过户的啊,况且同意贷款书一定要在三个月内交易才有效的,如果你多次催促都不转名,你就可以书面形式再告知一次,如果还是不过户的话你是有权取消交易的
    +1 2017-05-23 举报
  • ask1229362438 丨Lv 2
    那这样就算违约了哦~~~~~~~~~~~
    +1 2017-05-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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