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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湖北省孝感市某乡镇居民,政府征用耕地做扶贫的房子以及修建省集公路我们应该怎么办?

    你好,我是湖北省孝感市某乡镇居民,我想咨询一下,政府征用耕地做扶贫的房子以及修建省集公路,以现在的政策应该是怎么赔偿的?村镇工作人员说只有6500元每亩,而且砍伐我自家种的果树还没有任何赔偿,我在网上大约查询了一下,这好像完全不符合规定,求哪位好心的律师帮忙解释一下真实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北京市

    房产纠纷 耕地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2801496510

    发布于2017-05-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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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4287146219 丨Lv 2
    属于侵权到法院起诉解决要求赔偿
    +1 2017-05-23 举报
  • ask8777264676 丨Lv 2
    违法操作,这太低了,建议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1 2017-05-23 举报
  • 徐秋实 丨Lv 3
    您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1 2017-05-23 举报
  • ask5525065351 丨Lv 2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1 2017-05-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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