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我家老房子拆迁,我爸把拆迁费分成三份,给了我兄弟三人,我们弟兄三人各建一所房子我的想法对吗?
18年前,我家老房子拆迁,我爸把拆迁费分成三份,给了我兄弟三人,我们弟兄三人各建一所房子,我和父母生活至今。现在,我村又要拆迁,我爸有了心思,因我育有一女,我大哥生的是一男孩,我爸就想把我这的安置楼房拿出一套暂时自己居住,等他走后留给我侄子,我不同意。我认为子女对父母都有膳养的义务,我父母可以在我兄弟三人任何一家寄宿,这十几年,我两个哥不但不尽膳养义务,现在还要以我父母是我家庭成员为由分我的财产,这样,谁还在敢膳养老人。请问律师,我的想法对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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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942142070
发布于2017-05-2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