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地产拆迁后,政府修路占用,请问政府该怎么补偿$https://m.fang.com/ask/ask_2671706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26717064
共3个回答
-
-
-
ask7142686769
丨Lv 2
你好,征收房屋需要依法给予补偿,根据评估确定重置建新价格,并且另行划定宅基地。如果是城市规划区的房屋,则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给予补偿,也就是周边市场价给予补偿。详情可电话咨询。
-
-
-
ask8129418808
丨Lv 1
你好,补偿没有统一标准,需要结合具体项目和项目安置补偿方案确定,土地的补偿需要参考土地前3年年均产值以及地方政府公布的土地区片价格等因素,补偿不合理建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具体问题可来电详询。
-
-
-
听筝品韵
丨Lv 0
根据《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设区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以下补偿:(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临时安置的补偿;(四)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属性质、规模、建筑结构等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