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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拆迁后,政府修路占用,请问政府该怎么补偿

    房地产拆迁后,政府修路占用,请问政府该怎么补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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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899587496

    发布于2017-05-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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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7142686769 丨Lv 2
    你好,征收房屋需要依法给予补偿,根据评估确定重置建新价格,并且另行划定宅基地。如果是城市规划区的房屋,则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给予补偿,也就是周边市场价给予补偿。详情可电话咨询。
    +1 2017-05-21 举报
  • ask8129418808 丨Lv 1
    你好,补偿没有统一标准,需要结合具体项目和项目安置补偿方案确定,土地的补偿需要参考土地前3年年均产值以及地方政府公布的土地区片价格等因素,补偿不合理建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具体问题可来电详询。
    +1 2017-05-21 举报
  • 听筝品韵 丨Lv 0
    根据《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设区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以下补偿:(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临时安置的补偿;(四)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属性质、规模、建筑结构等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
    +1 2017-05-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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