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跟老婆到成都务工几年了,近两年我们自己开店做生意,成都个体户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吗?$https://m.fang.com/ask/ask_2670068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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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婆到成都务工几年了,近两年我们自己开店做生意,成都个体户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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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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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002540966
发布于2017-05-20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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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578332244
丨Lv 0
个人了解,住房公积金是针对企业对员工的一项福利待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费用当中个人和企业各承担50%(例如:每个月个人交费300元,企业给员工同样缴纳300元,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就是600元),缴纳的费用存放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在规定可使用的范围内才能够使用(例如:购房、装修等),如果一直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这个费用是在办理退休后再退还给个人的; 如果你们是个体,个人部分和企业部分都是由你们自己承担,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吧,除了使用住房公积金按揭房贷之类的有一定利息优惠会外,其他的条款,个人认为只是给自己增加了使用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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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99071559
丨Lv 2
2007年出的规定,是可以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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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093097664
丨Lv 2
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此次也被纳入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可参照本单位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列为在职职工,也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法》还明确,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单位应缴存部分和个人应缴存部分均由个人承担,缴存比例不低于10%,没有上限,但超过24%的部分需按规定纳税。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可参照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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