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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2
按照我国《建筑法》第62条规定,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建筑物的安危,一旦发现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很难通过修复办法解决。对使用中发现的地基基础工程或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问题,如果能够通过加固等确保建筑物安全的技术措施予以修复的,施工企业应当负责修复;不能修复造成建筑物无法继续使用的,有关责任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屋面防水工程。对屋顶、墙壁出现漏水现象的,施工企业应当负责保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本项还包括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3)其他土建工程。指除屋面防水工程以外的其他土建工程,包括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等。(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建筑物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等属于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的质量问题的,施工企业应当承担保修责任。(5)供热、供冷系统工程。包括暖气设备、中央空调设备等的安装工程等,施工企业也应对其质量承担保修责任。(6)其他应当保修的项目范围。凡属国务院规定和合同约定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保修责任的项目,施工企业都应当负责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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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2
发包单位(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双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将佳境小区的维修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几点: 一、维修工程内容及要求 1、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联系单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1天之内组织人员或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完毕邀请甲方和物业公司共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用于结算。 2、对已入住的客户维修,要求维修完毕后客户签字认定。3、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按相关规定对已维修工程进行保修,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已维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并约定已维修工程(同一位置)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由甲方工程师共同配合乙方施工,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向乙方发出指令及其签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现场确定施工范围核实工程量。3、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评定质量标准。 4、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5、负责各部门的关系协调。(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提供相关的施工方案。 2、按建筑规范进行施工管理,严格按已定方案及施工操作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3、抓好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负责。 4每日完工后必须保证环境整洁、干净。四、维修计价及费用支付 维修按每处单独计价,费用由甲方会同物业参考市场行情进行共同定价,每月汇总后进行结算,预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个月复查合格后支付。 五、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务必严格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不得违约,否则, 另一方有权利追求其违约责任,并处以工程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赔偿。下列情况为违约: 1、不按规定的方案和质量标准施工,造成质量低劣。2、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任务。 3、现场管理混乱,受到有关职能部门的批评处罚。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项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款帐目后自行终止。 发包单位(公章): 承包单位(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