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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ask5831669253 丨Lv 1
    法律明文规定,父母的第一法定继承人是子女,所以你没有必要担心。爷爷奶奶过世后可通过法律来维护你的权利。
    +1 2017-05-19 举报
  • ask3150880218 丨Lv 2
    按协议,去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1 2017-05-19 举报
  • ask4268673417 丨Lv 1
    这个要根据你们跟开发商的协商结果来看的!
    +1 2017-05-19 举报
  • ask8460571597 丨Lv 1
    其他地方我就不知道了!据我了解,大多数的,比如是1层100,有5层,4层以下都按平方数赔,即是400方.5楼或以上的按每平方1千收购.
    +1 2017-05-19 举报
  • zhangdatingting 丨Lv 4
    第一 要拆迁费 第二 向乡镇民政机构申请保障,政府要拆迁的话,应该有补助给你们的吧?你们可以自己做点小生意,然后慢慢的走出来。找工作,养活你的一家人。政府给的补助应该不会很低的。做点小买卖,小生意,还是可以的。最主要的是你们自己不能够感觉到绝望。应该走出绝望的情绪,让自己坚强起来。你知道上网,那么你应该是年轻人,那么你是年轻人的话,你就应该挑起属于你自己的担子,你就需要对你的家人负责。相信自己,一定能行的
    +1 2017-05-19 举报
  • ask7002007841 丨Lv 2
    您好!我是**网编辑: 《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拆迁住宅房屋实行就地房屋补偿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按照被拆迁房屋面积补偿; (二)增加十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 (三)被拆迁房屋面积不足二十五平方米的,按照二十五平方米计算; (四)被拆迁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按照四十五平方米补偿,差额部分由被拆迁人按照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 销售价格的百分之五十支付房款; (五)被拆迁人在本市其他区域承租公有住宅房屋或者已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公有住宅房屋的,该公有住宅房屋面积与被拆迁房屋面积 之和大于二十五平方米的,不适用本款第三项的规定;该公有住宅房屋面积与被拆迁房屋面积及住房改善面积之和大于四十五平方米的,不适 用本款第四项的规定。 实际用于补偿的房屋超出应补偿面积的部分,由被拆迁人按照补偿房屋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支付房款。补偿房屋的产权归被拆迁人。 实行就地房屋补偿的被拆迁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支付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房款的,由被拆迁人另行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异地 房屋补偿。
    +1 2017-05-19 举报
  • ask8689404297 丨Lv 1
    我想,按明细表上的数字计算,其结果应该是与你家的补偿数额一致的,拆迁人或者政府是不会在这方面做手脚的。拆迁补偿具有个案性,不同的被拆迁人,其补偿数额不同是很正常的,现实中不乏先拆少得补偿的例子。其实这类案件的维权,重点不能放在补偿不公平上,而应该放在拆迁是否合法上。如果拆迁是合法的,那么,拆迁补偿违法的情形是很少见的;反之,如果拆迁本身不合法,那么,补偿当然也违法,拆迁协议就是无效的。所以建议你重点审查拆迁本身是否合法。至于如何审查拆迁的合法性,要看具体案情,其中最主要的案情是原房屋所占土地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建议你当面咨询专业律师为上策。
    +1 2017-05-19 举报
  • ask7531818702 丨Lv 2
    首先就是先找到您的爷爷奶奶,然后再一起协商.
    +1 2017-05-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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