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61周岁,是一名农民。2017年4月,一位包工头(非本村居民
我父亲今年61周岁,是一名农民。2017年4月,一位包工头(非本村居民)承包了我们村子的水利修建,父亲和几位村民一起为其有偿劳动。4月13日下午,父亲拖水泥车从两米左右高的地方摔下,导致左脚脚跟骨骨折,脚外踝骨头碎裂,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两小腿和腰部尤为严重。当下便入住县医院治疗,治疗费用、住院费用来皆有包工头缴纳,住院时给了500元的伙食费,至今住院花费2万左右。父亲的腿仍在恢复中,每天依然需要点滴,但,包工头经常借故推诿拖欠医疗费用。从住院到现在,护理人员都是我的母亲和哥哥,对方未给予护理费等其他费用。想咨询下郑律师,我父亲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理?关与对方赔偿的部分具体有哪些,怎么算?(我父亲是临时工,未签署劳动合同,上述包工头也属于私人承包,非正常工作单位)麻烦律师帮忙解答,在此谢过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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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天津人说快板
发布于2017-05-1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