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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变更合同致使面积增大该如何维权?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ask8072411541

    发布于2017-05-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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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9838545959 丨Lv 2
    你那个肯定是开发商使坏了,一般误差不会超过3%
    +1 2017-05-15 举报
  • ask5204846717 丨Lv 1
    如开发商变更规划或设计,应履行通知义务,否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88 号)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3、如同意继续购房,因面积误差比较小,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1 2017-05-15 举报
  • ask1711500120 丨Lv 0
    你好,你是想问什么呢是设计图吗
    +1 2017-05-15 举报
  • bdh03 丨Lv 1
    这部分钱可以不交的,按合同来就可以的,如果按他们这个办的话,说不定还会出来很多霸王条款,其实这就是为了多要钱,建议联合一些其他的业主,共同维权,这样效果会比较好。
    +1 2017-05-15 举报
  • ask6741179347 丨Lv 0
    我个人觉得你这个情况还是满特殊的,因为你刚才说这个案例涉及到了地震的事情我个人认为还是保持你的看法是正确的,但是我觉得还是要看有关部门的处理方案是怎么样的,比如你可以把你的情况反映给当地的房交所,因为你和开发商签署的合同要在房交所登记办理产权的,合同他们也要保留一份存档的,问问他们看他们怎么说。反正这个问题不是问国土局就是问房交所,就是要你自己跑跑路了。还有就是你提到的说开发商说的因为抗震需要而增加面积的说法是不通的,不管房子的大小现在的商品房好像都要达到可以抗6-7级的地震。抗震与房屋的面积无关的,你看看是不是结构有什么问题 所以说开发商要求加面积。
    +1 2017-05-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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