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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101044569
丨Lv 1
小产权就是没有产权,国家和政府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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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818783191
丨Lv 1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目前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至60%。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从买卖手续看,没有缴纳商品房买卖的契税。从使用成本看,物业费便宜、水电费便宜、采暖费便宜。从物业管理看,由乡政府指定的开发商成立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服务管理水平不是很高。小产权的房子是集体产权,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购买者只有使用权,不能转让,不能做贷款,不享受国家大产权房子的待遇!如果考虑买小产权房子的话请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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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190092300
丨Lv 2
没有什么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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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氏宗亲
丨Lv 1
第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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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437581692
丨Lv 2
第一类小产权房: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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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文买房
丨Lv 3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地产,并销售给城市居民。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农民宅基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小产权房”并不具有真正的产权,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小产权(又称乡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目前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至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买卖手续看,没有缴纳商品房买卖的契税。 从使用成本看,物业费便宜、水电费便宜、采暖费便宜。 从物业管理看,由乡政府指定的开发商成立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服务管理水平不是很高。 最近,国土资源部明示“小产权房不合法”和建设部发出了“风险提示”,而且法律倾向于保护农民(即房子转让方)的利益:法律给予农民的最后保障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制下的宅基地不得买卖,只允许农民自己居住使用,不得从事其他用途。而且相关条文也规定:城市居民不得买卖农村宅基地。通州区宋庄法庭所给出的判决体现了国家法律的公正,也凸现了国家法律制度给予农民的保障。目前,城市居民有着覆盖面较广的全面保障,如医疗、养老、救济等方面,而农村则几乎为零,只是近几年,国家才下决心建设农村的保障体系。宅基地其实是国家在特定情况下给予农民的最后一重保障,保障其居住的权利。体现在法律上面,就是国家制定的农村集体土地及宅基地使用制度。此说法有“北京宋庄农民小产权房之争”为证,可以看看这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