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购房协议,没签合同,想晚签合同违约不?
去年11月在开发商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已在协议里告知),签了住宅认购书,付定金1万,首付款8万,对方承诺5月下预售许可证再签正式合同。协议里选的商贷,当时跟售楼员说5月份时公积金有可能已经办下来了。对方说协议里的付款方式无所谓,到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选哪种就不可以再改了。 现在开发商要我去签回同,由于我的公积金还有1个月能满足连续缴存6个月的要求,我跟对方也说明此事,想晚1个月签合同,对方口头说现在签,他们也能帮我做成公积金方式,如果我晚签,他们有权收回房子问题是1.是不是可以选公积金的方式 2.晚1个月签合同可不可以, 3.以上算不算违约,如果算,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付违约金么?(协议里只写明需要在接到通知的3日内去签合同,但没明确说明超期是否属违约,要付多少违约金,只是说不能无故解除)。 4.对方是否可以收回房子,收回的话,我的定金与首付能要回来不? 5.如果我签了合同,对方若以我公积金不符合条件,是不是会给我改成商贷?我晚签的目的就是想用上公积金,不知用什么方法能达成。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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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221552949
发布于2017-05-1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