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家居装修 > 装修前
  • 律师您好:十年前2007年,我家在没经过政府部门批准的前提下盖了一处房

    律师您好:十年前2007年,我家在没经过政府部门批准的前提下盖了一处房子,是平房,70平米,独门独院,不挡邻居光、不影响邻居出行,刚刚盖好后没多久被邻居举报给政府了,政府说我家属于违建,派执法局来我家强制拆除,我家说自己拆,执法局就撤了,等风声过了,我家也没拆除,后来里面装修了住人了。我家多次去办房产证,房产局都不给办,说是将来这个地方拆迁,所有房屋都已冻结。直到十年后的今天,我们这要拆迁了,开发商说我这是十年前的违建,要不给补偿就拆除,执法局又来我家约谈,我家暂时躲起来了。请问律师开发商和执法局可以这样做吗?以前我记得好像是有法律说这叫既成事实的无房照的房产,政府不可以再以私建为借口强制拆除了,只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请问律师 是这样吗?我家有这处房产的当年城建局的允许建房的批件,有了这个批件,我家这个房产还属于私建吗?这个批件管用吗?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房屋 装修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ask4033851026

    发布于2017-05-1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这个问题暂时没人回答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