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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是我姥爷的名字,姥爷死前立过遗嘱我、房子给我妈妈,可是遗嘱不知道哪去了,房产证现在上面有我姥爷姥姥和妈妈的名字,可姥姥还有5个女儿,我妈妈也不在了,那房子我姥姥有权利给别的子女么??现在房子是没有改成私有财产,那我有没有权利继承我妈妈的那份? 北京市

    房产继承 房产 房子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无极千手

    发布于2017-05-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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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zhengic 丨Lv 2
    您好,有关你姥爷的份额,如果没有遗嘱,且他人均不认可,则需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关你姥姥自己房产份额,其本人有权处理;对于你母亲的份额你、您父亲和您姥姥均有有继承的权利!我是专业处理房产纠纷的律师,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询
    +1 2017-05-12 举报
  • ask5617485191 丨Lv 2
    您好,可以依法主张继承权,关于遗产继承,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份额一般均等。如果有争议,建议您通过诉讼的方式确认份额。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1 2017-05-12 举报
  • ask4634479812 丨Lv 2
    没有遗嘱,年可以代为继承你母亲继承份额
    +1 2017-05-12 举报
  • ask9689663448 丨Lv 1
    你好,你需要找到遗嘱证明你姥爷有遗嘱的,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的!
    +1 2017-05-12 举报
  • ask347658825 丨Lv 0
    您好,如果是公租房则只有居住权,不能继承。建议来电说明具体情况,以便于帮您做出合理判断。
    +1 2017-05-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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