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结婚了没有领证,但是同居期间,女方有了孩子,后来因为吵架分手,孩子拿掉了请问彩礼需要退还吗?$https://m.fang.com/ask/ask_2638140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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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了没有领证,但是同居期间,女方有了孩子,后来因为吵架分手,孩子拿掉了请问彩礼需要退还吗?
结婚了没有领证,但是同居期间,女方有了孩子,后来因为吵架分手,孩子拿掉了,女方是否有权起诉向男方索要赔偿?而男方却以没有结婚为由要求女方退还彩礼,还不承认孩子是他的,请问彩礼需要退还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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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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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979346949
发布于2017-05-11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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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646625311
丨Lv 1
可以要求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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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p6768758673
丨Lv 1
彩礼要部分退还,意思是不全部退,孩子2岁以下判给母亲,2岁以上可以去法院争取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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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465994845
丨Lv 2
未登记结婚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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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095069669
丨Lv 1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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