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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地报批和规划报批,何者在先何者在后?

    提问者:别小驴

    发布于2007-05-16

共1个回答
  • 施特劳斯的小狗 丨Lv 4
    云浪轩:你好! 在土地使用权“招牌挂”之前(实际上法律上还是这样),建设批准程序是: 1、先在计委立项; 2、在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在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要经过业务会、专家会、规划委员会三到审核。通过了颁发。 4、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或者土地征用、出让、划拨手续; 5、(可以和上条同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进行拆迁。 6、到规划部门报规划建设方案,规划部门进行业务评审,通过后报城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报城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被称为“两证一书” “招牌挂”后,程序实际上进行了调整(如果是经济实用住房程序还是原来程序): 规划部门要经过业务会、专家会、规划委员会三到审核确定用地、建设指标后,国土资源部门挂牌出让。然后办理“两证一书”
    +10 2007-05-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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