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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市中心城区非农业户口、非村民但是是当地户口的城中村自建私房拆迁,拆迁价该怎么核定?

    地处武汉市中心城区二环线内的城中村,有房产证但无土地证的自建私房,非村民,但户口在当地。 拆迁办的人说我们这块地是属于集体土地,不是国有土地,所以我们要求按新条例中不得低于市场价来补偿是不合理的,所以现在给的拆迁价非常低。请问大家: 1)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真的在拆迁补偿中区别会很大吗? 2)非村民的补偿是不是会更低?哪怕户口在当地。 谢谢~ 北京市

    集体土地 土地证 国有土地 拆迁办 举报

    提问者:ask9461939151

    发布于2017-05-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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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952347401 丨Lv 0
    城中村是城市快速发展的产物,是由于用地速度远远大于城市规划速度原因导致。 就是说,在城市规划内,城中村仍然是农村集体用地的性质,不具有国有土地的商品属性,也就是不能进行合法的用地权转移和买卖,所以其价值就大打折扣,不能与城市商业用地同比。 1、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价值区别是确定的,每个城市依据自己的情况对补偿都有不同的规定,肯定有区别。 2、非村民肯定也是与村民有所区别的,因为集体土地的使用主体只能是农村居民,也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宅基地,其他城市居民(即使当地户口)都不能作为集体土地的使用者,其权益只能在地上建筑物产权上体现(不包含土地),也就是小产权。 你只能通过耐心的交涉争取更大的权益了。
    +1 2017-05-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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