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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叔叔的一切(吃喝、生病)是我父亲照顾,现在他已经死去,他的房屋该我父亲所有吗?(我还有叔叔、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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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499730926

    发布于2017-05-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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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1297321616 丨Lv 1
    照顾父亲是应该的,你弟弟不愿意,是你弟弟不孝,你算是个孝子了,很难得。你应该和你弟弟说清楚,而不要让他随便敷衍你,实在不行就只能上法院,现在是法治社会,你弟弟就算不愿意也得遵守!或者像楼上说的,和你弟弟一起出钱请个护工,不过也要多去看看老人,毕竟是自己父亲!
    +1 2017-05-10 举报
  • ask9117663337 丨Lv 2
    您父亲是个好人,但法律既是如此,毕竟您叔叔有女儿,而且没有遗嘱,所以如果她要是要遗产的话,那就必须给她;如果她要是不要也不过问的话,那就该有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您的父亲和叔叔们共同继承);如果她要是觉得您父亲做得很对,想把财产给您父亲的话,可以先由其来继承,然后再转给您父亲。=========================================================我个人认为既然您叔叔有女儿,即使她的父母离婚了,但遗产仍旧归怹女儿建议去咨询下律师,这里有点相关法律条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三十二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1 2017-05-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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