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问题
2012年我与老公在上海孕期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女方母亲出资73万,男方家庭借亲戚19万,银行贷款40万,主贷人是我,参贷人是我老公,房产证登记的是我和老公两人的名字。为了保障女儿的利益,按照女方母亲的要求,小夫妻双方签订过“婚后财产协议”协议上有写清楚夫妻双方所占有的房产比例,一式两份,协议未公证过,一份女方保存,一份男方保存,现婚姻亮起了红灯,离婚势在必行,房产分割问题上,男方称之前签订的婚后财产协议,他没签订过(抵赖掉),他也不提供保存在他手上的那份协议,单凭女方手上的一张协议,能起到法律保护作用吗?这套房屋财产是否能按照女方手上的协议来处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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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464111684
发布于2017-05-0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