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公租房(所属于房管所)一址多户户口A(已过世)为承租人户口B(A之子)欲继承,符合继承条件。$https://m.fang.com/ask/ask_2618505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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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所属于房管所)一址多户户口A(已过世)为承租人户口B(A之子)欲继承,符合继承条件。
公租房(所属于房管所)一址多户户口A(已过世)为承租人户口B(A之子)欲继承,符合继承条件。户口C(与A、B非亲属关系,实际不符合继承条件,但都无法证明。)房管局答复需要C的非亲属关系证明才可。派出所、房管所均无法开具非亲属关系证明。各种办法也联系不到C(派出所得知此人信息多年未更新并且未办理二代身份证)及相关人员。请教各位老师1如何使B变为承租人2假设B变为承租人。如何使C户口迁出,如果未能迁出怎样规避拆迁、买卖等问题造成的利益纠纷。3如果联系到C,C不愿迁走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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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76112782
发布于2017-05-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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