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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婚姻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的钱财或房屋一旦离婚还要作为共同财

    请问婚姻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的钱财或房屋一旦离婚还要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北京市

    共同财产 房屋 房屋赠与 举报

    提问者:ask9876096514

    发布于2017-05-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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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4872937210 丨Lv 0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1 2017-05-02 举报
  • ask4338733761 丨Lv 1
    您好,原则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赠与一方后,离婚时遵照协议执行,不能分割。如有争议您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1 2017-05-02 举报
  • jiangshanh 丨Lv 4
    一般的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1 2017-05-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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