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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青山区拆迁

    本楼于2000年建成使用,7层,5个门栋共70户,土地属性为国家出让。房产证上标注是71.14平米建茿面积,而公滩面积在土地证上显示,由于现在房产证与2000年房证格式上有区别。现房证是套內面积加公滩面积等於总面积。而那时的房证则是建茿面积,公滩面积则在土地证上显示。请问如本楼拆迁是否可以要求建面积加上公滩面积而得到补偿?是否有何法律依据?请提示谢谢 北京市

    土地证 房产 现房 土地 举报

    提问者:ask6815523207

    发布于2017-04-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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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5274578887 丨Lv 0
    这个拆迁的一般是必须在物权法定的范围内来行驶权利的。可以来电咨询
    +1 2017-04-27 举报
  • ask2243453335 丨Lv 1
    您好,具体需结合拆迁部门出具的拆迁补偿条例确定,建议先咨询拆迁部门
    +1 2017-04-27 举报
  • ask169826416 丨Lv 2
    你好,因为各地情况不一样,各地都有自己的拆迁规范性文件,如何补偿,要看拆迁人提供的并经过听证的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但不管怎么说,各地拆迁文件都要服从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和建设部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对合法建筑面积和土地面积给予补偿。
    +1 2017-04-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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