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农耕地征收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关于农村土地征收的相关问题。情况如下:我家有农田承包地5亩,承包证上承包时间是1999-2029年。1999年至2003年四年期间土地上面种植经济作物葡萄,2003年镇里修路,我家农田是路边的第一家,当时农田里的土地被推土机推走修路,5亩农田其中靠近路边的4亩破坏殆尽,4亩农田成了路边的排水沟,以致无法种植葡萄,我家于2004年在被破坏的土地上种植了经济作物白杨树,至今白杨树已有13年。近期,由于该地块已被当地企业立项搞建设,并且市政府已批准其项目规划。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找到我家协商征地问题。由于对赔偿问题无法达到共识,至今搁置一段时间。现有疑问咨询律师:镇政府给的补偿条款是1、立项下来后,政府征收农耕地,无论卖给谁以后干嘛用,现在征地,只按照省政府公益用地征收赔偿条例每亩地赔偿4.8万元,如果配合工作有5000元奖励。2、土地上的白杨树每棵50元赔偿,白杨树由农户自己砍伐自己出售。我们提的要求是:1、03-17年,由于镇上修路导致无法种植葡萄,这14年的葡萄收入损失,是否能要求赔偿,如果政府以现在地上种的是白杨树,不予采纳,我们能不能让政府包着我们的白杨树。从砍到伐都让政府来完成,每棵树按市场价格合理赔偿。2、承包土地证上面是2029年10月到期,无论种葡萄还是白杨树,后12年的经济作物损失,政府是否也应该赔偿。3、政府征收农耕地,通过招拍挂程序卖给企业搞开发,和国家修路、修机场等公益项目,是否一个赔偿标准。4、如果农户和政府最后达不到共识,政府是否会启用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强征工作。期待您的如实告知!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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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1528316108
发布于2017-04-25 北京市